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

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

价    格

更新时间

  • 来电咨询

    2020-8-6

经理
18155518765 | 0555-8288019    商盟通会员
  • 联系手机| 18155518765
  • 主营产品|尚未填写
  • 单位地址| 马鞍山经济开发区胡西南路158号
查看更多信息
本页信息为马鞍山中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产品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价格、型号、厂家,请联系厂家,或给厂家留言。
马鞍山中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

?重金属废水来源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

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油漆、颜料等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及存在形态随不同生产企业而异。由于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形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台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工业废水处理零排放,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是:首先,蕞---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应当在产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对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常见污水处理工艺原理

废水处理工艺a/o内循环生物脱氮工艺特点

根据以上对生物脱氮基本流程的叙述,结合多年的焦化废水脱氮的经验,我们总结出(a/o)生物脱氮流程具有以下优点:

1.效率髙。该工艺对废水中的有机物,氨氮等均有较高的去除效果。当总停留时间大于54h,经生物脱氮后的出水再经过混凝沉淀,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可将cod值降至100mg/l以下,其他指标也达到排放标准,总氮去除率在70%以上。

2.流程简单,投资省,操作费用低。该工艺是以废水中的有机物作为反硝化的碳源,故不需要再另加等昂贵的碳源。尤其,工业废水零排放费用,在蒸氨塔设置有脱固定氨的装置后,碳氮比有所提高,在反硝化过程中产生的碱度相应地降低了硝化过程需要的碱耗。








工业废水处理技术都有哪些?

臭氧氧化

臭氧是一种---,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与还原态污染物反应时速度快,使用方便,不产生二次污染,可用于污水的消毒、除色、除臭、去除有机物和降低cod等。单独使用臭氧氧化法造价高、处理成本昂贵,且其氧化反应具有选择性,对某些卤代烃及等氧化效果比较差。

湿式(催化)氧化

湿式(催化)氧化法是在高温(150~350℃)、高压(0.5~20 mpa)、催化剂作用下,利用o2或空气作为氧化剂(添加催化剂),(催化)氧化水中呈溶解态或悬浮态的有机物或还原态的无机物,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湿式空气(催化)氧化法可应用于城市污泥和炳烯腈、焦化、印染等工业废水及含酚、氯烃、有机磷、有机---合物的废水的处理。








工业废水零排放厂家-马鞍山中创-马鞍山工业废水零排放由马鞍山中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马鞍山中创科技有限公司(maszhongchuang.tz1288.com)是一家从事“废弃处理,工业废弃处理,光氧活性炭”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中创废弃处理”品牌拥有------。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的原则,使马鞍山中创在废气处理设备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树立了---的企业形象。 ---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318139.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06425163.html
     关键词: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